今天是
回顾中山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绿色理念重视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来源:中山文明网

  近年来,中山市坚持绿色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以河涌整治、空气治理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致力于建设“碧水蓝天绿地花鸟城”。

  全力推动中山水更清

  珠三角首个“镇镇均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为达“国家生态市”目标,中山市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共21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97万吨/日,2009年已成为珠三角首个“镇镇均有污水处理厂”的地级市。

  全域推进雨污分流工作。2012年开始,投入80亿元启动雨污分流工程,开展中山母亲河岐江河环境二期整治,目前中心城区核心区雨污分流主体工程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岐江河主城区河段与崩山涌等内河涌水质明显改善,达到准四类水平。

 

中山在全市建立“河长制”管理机制。(图 黄池标) 

  以“河长制”推动河涌整治。中山市出台《中山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建立“河长制”管理机制,明确了第一批纳入劣Ⅴ类河涌整治的58条河涌名录、责任河(段)长等,督促责任河(段)长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并要求镇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一河一策”原则,制定辖区内劣Ⅴ类河涌整治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大力促进中山气更洁

  中山市建立了由市长任第一召集人的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的空气质量问题协调小组和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的空气质量协调工作办公室的三级协调工作机制,每月召开月度协调会,积极有效推进整治“黄标车”、改造与淘汰高污染锅炉、空气质量应急管理等多项措施。2015年中山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0.1%,空气质量在国家环保部监测的74个城市中综合排名第十一。

  强化组团式垃圾综合治理

  在国内首创性提出“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立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的新模式和“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新思路,将全市25个镇区的垃圾处理问题一并考虑,以三个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即中心基地、北部基地和南部基地)和若干垃圾收集点、转运站为骨架,构成中山市新的城乡垃圾处理系统框架。

清理崩山涌(图 简建文)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实施矿山复绿,编制《中山市废弃采石场整治复绿规划》,稳步开展城区主干道可视范围废旧石场复绿工作,东区槎桥、长江石场,五桂山龙贡石场整治复绿工程复绿总面积达12.1280万平方米。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2014年12月,“中山市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预警集成系统”投入试运行,2015年2月10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报准确率为83.6%,高于国内70%的平均准确率。中山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的功能、规格基本上与国家总站、省会城市等系统一致,在地级市行列中,我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位于国内一流水平。(中山市环境保护局)